本报讯 (记者马骏)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在京召开电子病历有关问题讨论会,起草了《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》(讨论稿)。
推进中医医院电子医疗档案,制定符合中医临床实际的标准和规范是会议讨论的重点内容。会上,局领导和相关专家认为,中医电子病历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治疗方面的特色,包括中医证候、中医四诊、中医辨病辨证依据、中医诊断、中医鉴别诊断、中医治疗措施(中药的使用、中医诊疗技术的应用等)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(“治未病”服务)的相关内容,同时应体现相关的中医标准,如中医诊断疗效标准、中医名词术语等国家标准。另外,对电子病历安全性、编码、数字认证签名等问题也进行了讨论。
据悉,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将会同广东省中医院,提出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中的有关中医内容,再扩大范围组织专家讨论,修改完善。